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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交原始地质资料接收验收技术规程》发布
上传日期: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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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精神,3月19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汇交原始地质资料接收验收技术规程》(DB23/T 2320-2019)。此规程为全国首个关于汇交原始地质资料的地方性技术标准,将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省正式实施。
2016年5月,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委托辽宁省地质资料档案馆开展《汇交原始地质资料接收验收技术方法研究》工作。该课题于2017年6月通过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18年3月在辽宁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注册。在此基础上,2018年5月,辽宁省地质资料档案馆组织起草了《汇交原始地质资料接收验收技术规程》,2019年1月9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报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终审。
本规程规定了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内容、接收验收技术方法、电子文件命名、电子文件制作、文档组织和组卷著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地质资料汇交人整理、制作汇交原始地质资料和馆藏机构接收验收原始地质资料。该规程的发布和实施填补了这一领域相关技术空白,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省在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和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利用的整体水平。